当前位置: 首  页 >> 最新通知 >> 正文

关于提交2015—2016学年度信息公开有关材料的通知

2016-09-18

 

各单位:

   为进一步做好我院信息公开工作,完善工作机制, 提高学院工作的透明度,促进依法治校,同时为做好我院《2015-2016学年度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高等学校信息公开事项清单》和广东省教育厅有关文件的精神和要求,请各单位提交相关材料,具体如下:

   一、提交材料清单

   (一)信息公开的数量及清单(附件1)

   1.在校园网(含二级单位网站)发布了多少条信息?主要涉及哪些方面(各单位涉及内容参照附件2。注:涉及到的才统计,没有涉及到的不用统计)?

   2.编印了哪些信息公开资料(不含专业学习资料,注明资料名称及数量)

   (二)信息公开综述

   1.概述(主要反映本学年度信息公开工作开展的总体情况);

   2.主动公开情况(主要反映通过网站、校报校刊、新闻发布会、微博、微信等形式主动向校内和社会公开信息的情况及相关统计数据);

   3.信息公开工作的主要经验、存在问题和改进措施;

   4.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二、相关说明及要求

   1.2015—2016学年度信息公开工作所指的具体时间是2015年9月1日至2016年8月31日。

   2.按上级相关部门要求,我院《2015—2016学年度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需在2016年10月31日前向社会公开。

   3.各单位报送的资料和数据是编制我院《2015—2016学年度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的基础素材,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务必安排专人负责,做到准确全面。

   4.信息公开的重点领域是招生信息、财务信息和科研项目(课题)经费信息,要求相关单位对其公开情况和特色做法进行详细说明。招生信息公开要逐一说明学校招生章程、招生计划。招收高水平运动员、艺术特长生等特殊类型招生办法,分批次、分科类录取人数和录取最低分,招生咨询、监督渠道和违规事件查处等信息的公开情况;财务信息公开要逐一说明高校预算决算、教育收费项目及标准等信息的公开公示情况;科研项目(课题,包括纵向和横向)经费(各级财政资金和社会资金)信息要说明经费使用公示情况。

   5.请各单位负责信息公开的老师加入“广技师信息公开交流群”,群号:153776941。

   6.请将以上材料于2016年9月30日(星期五)前将电子版发送至邮箱:yb@gpnu.edu.cn。联系人:赵振有,联系电话:38256026。

   附件:1. 各单位(部门)信息公开数量及清单

             2.广东技术师范学院主动公开信息目录

学院办公室

2016年9月18日

上一条:关于2016年国庆节放假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召开我院2016-2017学年教育事业统计工作布置会议的通知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