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为了加快财政专项资金使用进度,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请认真贯彻落实。
一、5月1日前,各单位将设备采购需求报设备与实验室管理处。
二、5月15日前,设备与实验室管理处将论证好的需政府采购及校内集中采购的用户需求报招投标管理中心。
三、5月16日至9月15日,完成招标、合同签订、合同录入、对方交付保证金、验收等相关手续,符合付款条件。
四、9月15日前,向教育厅、财政厅提出资金支付申请。
广东技术师范学院
2016年4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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