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为了落实《中共广东技术师范学院委员会 广东技术师范学院关于贯彻落实< 广东省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实施细则>的意见》(广师党委〔2014〕34号)关于清理办公用房的各项工作,决定对各单位公共服务用房、办公室用房和管理人员编制情况进行调查登记。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调查登记内容 (一)公共服务用房。是指各单位实际占有使用的会议室、公共办事大厅、接待室、心理咨询室、档案室、文印室、资料室、收发室、保密室、机要室、值班室、教师休息室、教师办公室、器材室等。 (二)办公室用房。是指除公共服务用房外,各单位实际占有使用的、全部面积均用于日常行政办公的场所。 (三)管理人员编制情况。包括各单位2008年核定的管理人员编制数(见《广东技术师范学院机构编制方案》(广师党字〔2008〕66号))、2008年至今编制变动情况及依据、编制现状、现有人员情况(含人事代理和临时工)。 二、有关说明及要求 (一)各单位要实事求是地做好调查统计工作,不得弄虚作假,瞒报虚报。 (二)请各单位于2014年6月9日(周一)下班前将报表(见附件1、2、3)报送院办综合科,纸质版需单位负责人签名且加盖公章,电子版发送邮箱:gsybzhk@gdin.edu.cn。 附件:1.公共服务用房使用情况调查登记表.doc 2.办公室用房使用情况调查登记表.doc 3.管理人员编制情况统计表.doc 学院办公室 2014年6月4日 (联系人:张伟聪,电话:020-3825660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