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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4年寒假有关工作的通知

2024-01-09



各单位、各部门:

根据上级部门有关要求和学校工作实际,现将2024年寒假安排及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寒假时间安排

1.学生寒假时间为1月20日至2月22日,2月23日(星期五)回校报到(注册),2月26日(星期一)开始上课。

2.教职员工寒假时间为1月21日至2月22日,机关干部、职工(含各校区、教学教辅单位办公室人员)1月20日(星期六)照常上班,2月23日(星期五)正式回校上班。

3.从事一线教学、科研的教师在寒假期间根据教学、科研工作的实际情况有序开展相关工作、安排放假,并做好下学期,开学前的各项准备。管理岗、专技岗等人员在确保学校各项工作正常开展的前提下安排值班,为教学、科研等工作提供正常的保障和服务。

二、寒假值班安排

1.学校值班安排。由校领导和中层干部带班,职能部门工作人员值班值守。带班值班人员保持手机24小时畅通,遇到重特大突发事件或各类紧急重要情况,要立即请示报告,及时妥善处置。

2.二级单位值班安排。各单位实行党政负责人和工作人员“1+1”值班制度,同时配合所在校区做好值班值守工作。值班期间不能离开广州(河源校区值班执行校区管委会的安排),保持手机24小时畅通。如有工作需要和突发事件,应及时返校到岗处理,确保本单位各项工作正常开展。

各二级单位于1月17日(星期三)中午12:00前提交本单位《2024年寒假值班表》(附件),将电子版(加盖公章)发送至邮箱:yb@gpnu.edu.cn。联系人:林敏(020-38256601)。

3.学校公章值班。寒假期间,学校行政公章的使用时间为每周一、三,下午2:30—5:00,公章值班人员另行安排。党委公章的使用时间为每周二、四上午9:00-12:00。

4.寒假需加班工作的,由各单位自行安排,并将加班计划(含姓名、加班时间、加班事由)于1月17日(星期三)前送人事处审批。

三、寒假相关工作要求

1.严格履行外出报备制度。各单位要按照《关于进一步加强领导干部外出报备工作的通知》(广师党委〔2023〕111号)要求,履行外出报备手续。各二级单位党政主要负责人离开本市超过1天的,提前通过OA系统进行报备,原则上不同时外出,确因特殊原因需要同时外出的,应在报备时说明,经分管(联系)校领导审批同意后方可外出。各二级单位其他领导成员(相当级别人员)离开本市超过1天的,向本单位党政主要负责人报告,并由本单位备案。

2.加强校园安全管理和服务保障。持续做好校园安全等工作,强化服务保障,确保师生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维护校园秩序平稳有序。学生处、研究生院、继续教育学院、国际教育学院、后勤处、河源校区管委会以及各二级学院等单位要做好学生离校返乡和留校学生日常服务管理等工作。

3.认真谋划春季开学工作。教务处、学生处、研究生院、继续教育学院、国际教育学院及各二级学院等单位要结合学校与各单位实际,全面科学谋划春季学期工作,为师生返校做好充分准备。


附件:2024年寒假值班表

校长办公室

2024年1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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