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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3年中秋、国庆期间实验室安全工作的通知

2023-09-26


  各二级学院(中心):

根据学校中秋、国庆期间校园安全稳定工作安排,为做好放假期间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政治站位,落实安全主体责任。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牢固树立安全生产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落实“谁使用、谁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安全责任制,加强实验室安全工作领导,逐层压实安全主体责任。

二、加强安全检查及隐患整改工作。各分管实验室工作的院长(副院长)、实验中心主任在放假前须对所负责的实验室、仓库开展全面的安全检查,对存在的安全隐患,采取有效防范措施,彻底消除安全隐患。认真填写附件1和2,做好纸质存档。其中签字盖章扫描版的附件1发送至gssgk@gpnu.edu.cn,附件2上传实验室信息平台。

三、加强危化品管理及仪器设备保养工作。严格执行学校危化品管理制度,落实易燃易爆、易挥发、腐蚀性、有毒等特性的危化品安全防范措施,防止危化品泄漏、失窃等事故发生。做好实验室的仪器设备保养、保管及清洁工作,对小型便携式贵重的仪器、仪表、工具等应做到及时入橱、入库,对精密贵重仪器及大型设备应做好常规性维护和保养工作。

四、加强消防安全管理。加强电动自行车安全管理,电动自行车须在学校划定的地点停放或充电,严禁在实验室内或附近走廊停放电动自行车或给电池充电。没有实验任务的,须要关闭水源、气源和电源(安全监控设备除外),做好必要的防水措施。锁好门窗,保证治安防范措施到位。检查排水通道是否堵塞,墙体是否渗水漏水,灭火器的使用期是否在有效期内,纸皮等易燃物品是否堆积,消防通道是否畅通等。

五、加强实验室安全教育。各实验中心若假期需要使用实验室,须安排有关人员值班,加强假期实验室安全教育和做好实验室使用登记,实验教师须全程监督指导学生开展实验,对实验全过程的安全负责。

六、落实安全责任人和应急联系人制度。每个实验分室须落实安全责任人、应急联系人。应急联系人须保证24小时开机,如发生实验室安全事故,应采取应急处理措施,并及时上报学校,确保校园安全稳定。

1、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实验室管理科)

13725359718(劳老师)  13826474155(庄老师)

2、安全保卫处(值班电话)

38265110(东校区)  36546674(白云校区)

38829647(西校区)  86398611(北校区)

3、河源校区管委会(值班电话)

0762-8883171

附件:

1、中秋、国庆假期实验室使用登记表.doc

2、实验室安全检查记录表.doc

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

2023年9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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